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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又容留他人吸毒被数罪并罚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6-04浏览量:569

“瘾君子”李某不但自己吸毒还顺带为其他吸毒人员提供毒品并容留他人在自己住所吸毒,为此其因贩卖毒品罪和容量他人吸毒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三千元,从而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2014年11月21日10时许,警方在某单位家属院住所内抓获吸毒人员袁某(已判刑)及其他吸毒人员,并从袁某房间内查获从被告人李某手中购买的淡黄色可疑物一小包。经省公安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在该可疑物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净重0.3708克。当日,被告人李某落网。

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21日间,被告人李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袁某、薛某、张某甲、张某乙、包某、李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同时,被告人李某在自己的出租房住所内两次容留吸毒人员张某甲、张某乙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侵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容留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李某深知自己罪有应得,在法院判决后,并未提起上诉。毒品犯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历来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法院既宣传禁毒工作,呵护平安,又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让老百姓享有更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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