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刑事案例 » 其他类型犯罪 » 野蛮讨薪害己害人

野蛮讨薪害己害人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7-04浏览量:443

武某因所在单位长期拖欠工资,于2015年3月16日至本市某区一厂区通过拉闸停电的方式讨要薪水。厂方报警处理,在民警赶到厂区后,对他进行了说服劝解,但武某完全听不进劝阻,企图再次实施拉闸行为。民警上前阻止,武某使用暴力反抗,最终造成民警轻微伤,被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本案件中,武某本身自己拥有索要合法收入的正当权利,但其选择了暴力野蛮的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并实际上,影响了厂方的正常运行,导致警方介入。而武某在警方前来介入之后,仍然没有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毫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最终伤害了他人的身体,也为自己引来了牢狱之灾。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原创出品,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对刑事辩护案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各类刑事案件,成功为很多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帮助他们减轻、从轻处罚、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辩护需求请联系上海刑事律师律师尤辰荣。预约、咨询热线:133-7001-1000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case/qita/423.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刑事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