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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主刑和附加刑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3浏览量:726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两大类。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是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式,其包括: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于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规定了适用于犯罪军人的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也是一种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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